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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扎实开展长江经济带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17 来源:海宁市水利局 作者:沈周华 字号:[]

近日,海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涉河生态环境问题排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侵占岸线、建坝占湖(河)定点问题7处、薄弱点32处。目前,已完成所有点位的拆除整改工作。

一是明确排查主题,全面开展涉河排查。围绕侵占岸线、建坝占湖(河)两个重点,2月27日由该市水利局召集市河长办、嘉兴市海宁河道管理站等单位召开专题部署会,对该市所有河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配合的原则,采取分级分工排查的办法,力求做到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对面广量大的镇村级河道也专门下发《关于开展全市镇村级河道专项巡河排查行动的通知》,结合河长制管理,即时开展巡河排查专项行动。

二是对照时间节点,分解落实排查任务。按照排查时间为2月28-3月5日的要求,该市明确了排查责任单位和行动时间。嘉兴市级河道由嘉兴市海宁河道管理站负责排查;海宁市级河道由市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负责排查;钱塘江沿线省管塘由省钱管局嘉兴管理处、地方塘由局江堤所和尖山新区(黄湾镇)负责排查。镇村级河道专项巡河排查行动由各河长、责任单位负责排查。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抓好长效管控机制。对排查出来的涉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逐一梳理,明确整改目标、工作措施和责任主体、监管单位,迅速行动,全力抓好拆除整改工作,确保了在时限要求前全部拆除整改到位。同时抓好长效管控工作。把新发涉水违法行为排查列入河长巡河主要任务,并建立健全快速处置机制,一经发现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制止或立案查处,力求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和“即查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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