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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四个坚持”推动水利行业强监管
发布时间:2020-11-27 来源:海宁市水利局 作者:何昕杰 字号:[]

为坚决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海宁市水利局结合全省“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建设要求,统筹计划,明确责任,实行了“查、认、改、罚”全流程闭环监管模式,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该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加强水利监督检查,细化水利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年初就相继出台了《海宁市水利局关于明确涉水行政监管职责的通知》(海水利[2020]9号文),并早于省水利厅一步出台《海宁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0年水行政双随机抽查、执法监管和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局各科室(单位)涉及水行政监管工作职能,落实年度计划任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全面实施清单化管理,推进水利监督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坚持创新模式。强化监管队伍建设,秉公办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为准绳,认真落实“查、认、改、罚”四个环节工作。包括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巡查工作;结合省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抓好省级监管事项管理系统权力事项认领工作,共认领监管事项及子事项229项,其中行政检查36项,行政处罚181项,行政强制12项,认领率为100%;完善更新5项双随机抽查对象库,4月中旬就已完成对河道自备取水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中小型水利工程库和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对象库等的调整更新。同时及时充实执法人员2 名入库,加强配备力量。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重点监督事项要有工作方案,检查清单,检查标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整改为目标,以问责为抓手,实行清单式的问题监督和整改问责销号的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检查、整改、提高的监督功效。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抽查检查1378次,出动5881人次,发整改通知209份,发现问题和不足703处,现场要求整改295处,移交立案查处2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195次,其中双随机抽查8次18个对象。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按照上级监管要求和监督检查计划,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职责分工明确的强监管工作体系,形成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强监管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清单,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行了实施进展动态月报制,定期对滞后项目进行通报和督办,确保年度制定的各项内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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