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3-14 来源:规划计划与建设处(监督处) 作者: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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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
项目概况: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位于钱塘江河口北岸的海宁市丁桥镇,起自麻泾港现状河道南端,设置麻泾港排涝泵站提水至泵站后出水池,采用重力自流方式,通过出水排涝盾构隧洞向南排入钱塘江内。工程主要由麻泾港泵站、出水盾构隧洞组成,麻泾港泵站设计流量150m³/s,出水盾构隧洞长约2.4km。工程任务是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河网水生态环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工程周边袁塘河、麻泾港、笕桥港、新塘河,以及钱塘江河口;环境空气和声环境敏感目标为周边居民点;出水口所在的钱塘江河口分布有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大江东钱塘江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曹娥江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区。
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及距离
保护要求
1
水环境
宁袁塘河、麻泾港、笕桥港、新塘河、钱塘江河口等
新塘河位于出水口以北侧,宁袁塘河、麻泾港、笕桥港位于麻泾港泵站附近
据水环境功能区划,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目标
章家场
麻泾港泵站西北侧150m
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3
笕桥头10号
麻泾港泵站西南侧144m
4
笕桥头17号
麻泾港泵站西南侧115m
5
笕桥头32号
麻泾港泵站西侧156m
6
新桥头
麻泾港泵站西南侧156m
7
高舍基
出口北侧238m
8
梁家墩
出口北侧218m
9
生态敏感区
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
位于出口西南侧1.4km
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
10
大江东钱塘江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
位于出口南侧约2.9km
11
曹娥江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红线
位于出口南侧11.3k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工程建成后,主要将杭嘉湖东部平原区洪涝水引排至钱塘江,能够降低杭嘉湖东部平原洪涝水位,出水口对钱塘江产生的水动力、冲淤影响是局部的,工程排水期间可能导致工程区附近COD、活性磷酸盐等浓度短暂升高,排涝结束后水质能够较快恢复。施工生产、生活污废水妥善收集和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
工程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行时将产生燃油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材料的运输、装卸、堆放等会产生扬尘,主要污染因子是TSP。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间,各种施工机械的操作,噪声声级在80dB~110dB之间,施工噪声影响是短暂的。运行期泵站运行有一定噪声,根据预测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工程弃渣禁止随意丢弃,经过合理处置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麻泾港泵站引河开挖区域分布有塑料、布料、木屑等垃圾,施工前应将现场堆积的垃圾全部清理,避免对工程建设和运行产生影响。
5、生态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占地会破坏一定的地表植被,工程生态保护红线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对陆生生态影响较小。工程出水口位于钱塘江河口区域,工程排水不会对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产生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并定期清运至市政污水管网;车辆机械冲洗废水、隧洞施工废水等生产废水均收集后回用。营运期生活污水清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行期各类固体废物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麻泾港泵站区域现场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工程弃渣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外运至指定消纳场地,禁止随意堆放。
3、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占地以及占用水域面积;工程完工后,对工程中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施工区植被恢复以乡土植物为主。在运行初期应加强对植被恢复区的管理,确保其恢复效果满足要求。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5、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定期洒水,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等管理措施。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扩大杭嘉湖南排后续东部通道工程(麻泾港枢纽工程)以防洪排涝为主,结合改善河网水生态环境。通过新建南排口门,提高东部平原向钱塘江排水能力,促进平原河网水体有序流动,改善区域河网水环境质量。工程实施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工程建设期间将会对施工主业区以及工程沿线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人群健康等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施工期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得到消除或减缓。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得到消除或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hdec.com/cn/international.aspx。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
七、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吉水路303号
联系电话:13666765730
(2)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高教路201号
联系电话:0571-56625639
(3) 项目审批部门: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西路226号)
联系电话:0573-87289022
嘉兴市杭嘉湖南排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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