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关于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水资源水保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作者: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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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浙水保〔2019〕3号)精神,嘉兴市教育局会同有关单位对嘉兴市建筑工业学校中高职一体化扩建工程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于2022年8月1日提交了验收备案材料: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材料符合格式要求并予以备案,现公告如下。
嘉兴市水利局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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