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和修改工作,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清理结果
1
嘉兴市水资源超载及临界超载地区取水管理暂行办法
嘉水〔2022〕82号
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