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兴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2024-01-15 来源:嘉兴市水利局 字号:[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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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在嘉兴市水利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700余条,在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0条,主动公开信息包含政策信息、人事信息、公示公告、招投标信息、综合信息等内容,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4条,及时回应网友留言4条。全年“嘉兴水利”微信公众号订阅突破1.5万人,发布信息达63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注重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强化对信息收集、整理、存储、传播和使用全过程管理、控制,压实各环节人员职责,落实各节点风险监管,保障政府信息安全。根据政府网站信息更新频次要求,及时发布更新信息,积极更新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涉水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和办事指南,确保各类需公开信息“阳光透明”。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面推进“嘉兴市人民政府网站”“嘉兴市水利局网站”“嘉兴水利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围绕“链接可用性监测”、“更新时效性监测”、“内容安全监测”三大重点内容,认真落实平台日常维护,强化各平台信息发布,注重各平台信息贯通,全面提升平台影响力,打造嘉兴水利信息公开平台全方位阵地。
(五)监督保障情况。
畅通全链条监督保障回路,明确各处室(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公开投诉渠道,创建“领导信箱”、“水事违法举报”等板块,全面接受上级部门及群众监督,及时整改上级交办问题和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紧紧把握最新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监督保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4.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结果
维持结果
纠正其他
结果尚未
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及时和便捷,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标准化建设,优化信息管理、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流程。二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便利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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