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 嘉兴市水利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1-22 来源:水资源水保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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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浙政办发〔2021〕3号)要求,现将我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布如下:
嘉兴市水利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主体
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履行程序
计划完成时间
1
嘉兴市人民政府
制定《嘉兴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意见》
嘉兴市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嘉兴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公众参与
2.合法性审查
3.集体讨论202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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